中新網杭州1月18日電(記者 趙小燕 見習記者 張駿)2013年,為推動民間融資規範化、陽光化,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浙江集中開展了銀行不良資產處置核銷專項活動。18日,浙江省高院院長齊奇在浙江省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上作工作報告時表示,該專項活動審結金融糾紛案件4.5萬件,同比上升15.8%,結案標的845.1億元。齊奇認為,這有效防範了區域性金融風險。
  2013年對於浙江民間融資來說是艱難的一年,依法保障溫州金改和麗水農村金改的先行先試有著標桿性意義。
  齊奇表示,浙江在2013年開展的銀行不良資產處置核銷專項活動中,除了審結金融糾紛案件,還執結銀行申請人的金融債權案件2.02萬件,標的金額達到362.4億元;妥善審結民間借貸案件11.5萬件,同比上升3.7%,結案標的額613.6億元。
  在審理案件的同時,浙江法院也為浙江正積極推進的“三改一拆”、重點工程和整治環境污染等一系列工作出台了相關法律依據。
  齊奇介紹,2013年,浙江制定了司法保障“三改一拆”工作18條意見,率先在全國全面推開“裁執分離”機制。另外,還審結行政機關申請強制搬遷、拆除違法建築案件4876件,依法准予執行3461件,其中無一起對抗失控的惡性事件發生。
  涉企案件方面,浙江去年共審結企業資金鏈、擔保鏈風險的借貸糾紛、投資合同糾紛3.7萬件。另逐步建立市場化導向的破產企業有序退出的常態機制,共受理破產案件346件,審結269件,同比分別上升145%和265%。
  另據介紹,最高法院目前批准浙江具有涉外商事案件管轄權的基層法院已增加到了36家,數量居全國第一,為外向型經濟和海洋經濟的發展提供了依法保障。(完)  (原標題:浙江法院優化金融法治環境 審結4.5萬件金融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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