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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蔡木子)武漢祭出最嚴格污染物總量控制考核辦法。昨日,市政府常務會原則通過了《武漢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考核辦法》,給各區政府(管委會),以及與市政府簽訂目標責任書的市直單位和重點企業,制定了具體考核辦法。
  《辦法》考核的主要污染物,是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後兩者也是形成霧霾的主要污染物。
  按照《辦法》,每年2月底前,市環保局將對上一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情況進行評價考核。考核結果報市政府審定後,向社會公佈。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即認定為未通過年度考核:年度4項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有一項及以上未完成;重點減排項目未按目標責任書要求落實;監測體系建設運行情況未達到相關要求。未通過年度考核的主體,應在一個月內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考核結果未通過的,市環保局暫停該地區、企業除民生工程、節能減排、生態環境和基礎設施建設以外的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暫停市級環境保護相關項目資金的支持,撤銷市授予該地區的環境保護或環境治理方面的榮譽稱號;責任單位領導幹部不得參加年度評獎、授予榮譽稱號等;市監察局會同市環保局依照有關規定,對相關單位及有關責任人員實行通報批評、約談、誡勉談話等。對未通過考核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由市監察局依照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辦法》還強調,對在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考核工作中瞞報、謊報、弄虛作假的,要予以通報批評,並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責任。  (原標題:各區主要污染物排放每年2月曬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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